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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起,武汉市在部分中小学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截至目前,共评出1.72万名“新三好”学生。 (3月16日《长江日报》) 由于受应试教育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地方“旧三好”评选标准出现了偏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标准在某些评选者眼中异化成了学习成绩“一好”,“三好生”俨然成了高分数学生的代名词,这与素质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比“三好”变“一好”更让人失望的是,由于“三好学生”被赋予了加分、保送特权,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录的待遇,“三好生”也成了决定学生前途命运的重要依据。 在笔者看来,取消传统的“旧三好”评选制度,施行“新三好”考核标准,给学生评价注入了科学内涵,采用“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多元化标准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家长与社会对孩子的评价话语权,发掘每位学生的闪光点,肯定每位学生的进步,激发每位学生的潜能,避免学生评价出现偏倚,应该是学生评价努力的方向。 其实,不仅一座城市要做“新三好”的鲇鱼,教育部与地方教育部门对此也应予以重视,在吸收广大师生、家长、教育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三好生”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综合考量,制定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激发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培养好学生无须局限于“三好” □吕可玫 时代在发展,教育理念与观念也应该跟着发展,否则,落实的“三好”标准必然会弊端百出,为人诟病。但仅仅把“三好”标准定为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我认为还不够。首先,从字面讲,好公民与好子女有重叠的意思,好公民必然应该是好子女,不能做好子女,如何做好公民? 其次,好学生意义太广,让学生不好把握。好学生包括了原来的“三好”,又没有突出重点,有头发胡子一把抓之味。既然一个好学生就包括原来的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何以不推而广之,实现“五好”、“八好”呢?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对人才的培养也应该多元化。这样才能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对学生的成长必将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其实,教育者的字典里没有“坏学生”。如果非要说有,那也只能说在某个方面的“坏”,并非全面都“坏”。应试教育下所产生的“坏学生”,说穿了,源于评选、评价机制的“坏”。而评选“三好学生”,无论是“新三好”还是“旧三好”,在世人的眼里都是把学生分别“好学生”和“坏学生”。因而,这种评选办法理应打住。毕竟,我国的教育方针就是发展均衡教育,是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优秀生”,而非少数学生,离不开多元化评价。因而,好学生不必局限于“新三好”“旧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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