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 拆迁时,房地产公司承诺给一个车库,但回迁后竟发现是自行车车库,为此,房主陈先生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3月16日记者获悉,北京密云法院已判决房地产公司交付陈先生一个不低于20平方米的车库,否则赔偿20万元。 家住北京密云的陈先生称,2006年10月他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书中给陈先生“本楼车库一个”。但等到回迁时,房地产公司只同意给陈先生一个面积11.37平方米的自行车车库。为此,陈先生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