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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捷 河南西峡龙成集团下辖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轧钢厂因工人违规操作造成一名机修工被卷入机器当场死亡。但让员工想不通的是,厂领导竟将73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和安监部门的罚款全部分摊在全厂员工身上。轧钢厂上千名员工看到“分摊说明”后,纷纷在网上吐槽发帖,表达对厂里做法的不满。 (本报今日A21版) 国有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不在员工,在公司和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管理不到位,公司应义无反顾的承担起事故赔偿及其他责任,才是有担当的体现,而不是想方设法分摊和转嫁责任,尤其是公司其他员工,与事故责任八竿子打不着,公司把事故赔偿及罚款分摊给员工,毫无道理。 普通员工只是国有公司的一名劳动者,不是公司股东,没有持公司的股份,没有享受赢利分红,员工根据公司的工作分工干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则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员工发报酬和福利,公司发生的事故赔偿及罚款包括亏损,都与员工无关,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扣发员工的报酬,更不能把公司赔偿及罚款等分摊给员工,不可让员工为公司的事故赔偿及罚款买单,除非公司给员工配发了股份,员工享受了公司赢利分红,则另当别论。 普通员工作为国有公司的劳动者,公司应发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违背员工的意愿非法克扣报酬和福利,不得借故抵扣公司事故赔偿、罚款及社会捐款。但汉冶轧钢厂就是这么干的。汉冶轧钢厂的做法违背了劳动合同法,践踏了员工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对此,监管部门必须要全面纠正,责成公司退还扣发的报酬和福利部分,维护员工的利益。 但这只是第一步,紧接着,还要追究公司相关人员的责任,以问责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以问责维护公民的权利,以问责警示他人和以儆效尤。 事实上,正是由于事故发生后没有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即缺乏问责,而是以“罚酒三杯”的方式处理,相关责任人不但没有反思事故及责任,反而把责任分摊给员工,这是违法和非常霸道的做法。对相关责任不加以重罚,权力更加凶狠,而这种践踏公民权利的做法恐怕会成为“先进经验”被到处应用,公民权利被践踏将成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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