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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
近日,湖北襄阳市樊城区“马上办”(马上就办办公室)引发网友热议。设立“马上办”是当地政府部门作秀,还是决心转作风促实干?是一种花哨的形式,还是承载着“为民服务”的实质内容?它到底能发挥多少实际作用?面对质疑,当地官员表示:“只要社会受益了,作秀也是可以的。” (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首先,我们丝毫也不怀疑襄阳市樊城区设立“马上办”的美好初衷——为了体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问题是,美好初衷,不一定达到所期望的美好结果。在笔者看来,设立“马上办”办公室,是理想很“神曲”,现实很“忐忑”。 不可否认,在现阶段,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效能、工作效率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门难进、人难见、事难办”的问题比较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设立一个“马上办”办公室,似乎可以倒逼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可以取得一呼百应、万马奔腾的示范效应。 但殊不知,一旦有了“马上办”,其他办事机构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马上不办”,甚至是“围观办”,其结果是,“马上办”一支独秀、鹤立鸡群,就是忙晕了累趴下了,也有办不完的事,如果欠账太多,这个机构还配得上称“马上办”吗?这提高行政效能的美好初衷,又如何得到真正体现呢? 再者,工作人员如何去辨别哪些事情该“马上办”,哪些事情又该“不马上办”呢?要知道,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件事都很重要,都需要“马上办”,如果挑三拣四、厚此薄彼,就是人为地制造不公平,非但提高不了办事效率,反而会降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还有,如何检验“马上办”的工作效率?是不是还要为此再设立一个“马上办”督查办公室,专门去监督“马上办”工作效率呢?在全国上下都在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的当下,显然,这与机构改革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事实上,地方政府是否提高了行政效能,看的是整体效益,需要所有办事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共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仅凭一个办事机构去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说,只有让每个办事机构都成为“马上办”,让“马上办”成为一种工作的常态,才能够把事情办快、办实、办好,才能够真正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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