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 男子杨某与他人合谋,盗取自己岳父的证件,并雇人冒充岳父,将其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60万元,最后挥霍一空。近日,北京房山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04年,杨某岳父孙大爷买了一处楼房。2007年7月,杨某在孙大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家中盗取孙大爷的户口本、身份证,用伪造的房产证调包了原件。而后,杨某雇了一个老头,持伪造的自己与岳父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用该房屋向银行贷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