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救活红会,不能只揪郭美美
指路收费折射公共服务“欠费”□玫昆仑 
限制老人乘坐公交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木须虫 
2013年04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指路收费折射公共服务“欠费”□玫昆仑 



  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免不了要向当地人问路,得到了服务后,但提供服务的人却要求收费。23日上午,武昌大东门公交站,一位戴眼镜的60多岁老者,为一位外地人指路后强行收费2元。旁边很多等车的市民都议论纷纷。     (4月24日《武汉晚报》)
  “指路1次收费2元”,还是堂而皇之地说是“为乘客咨询”,言外之意,为乘客服务。这在当今倡导学雷锋的社会氛围里,肯定是不宜提倡的。
  何况,热情好客、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连指一下路也收费,超过了民众心理预期,有违民众心目中的道德底线。这让人想起了武汉火车站雷人的提示牌“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仔细想想,让人感觉武汉太缺乏人情味。这种做法,有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感觉。
  也许有人把它归结为民众思想道德滑坡,社会公德意识缺乏,一切向前看所致。殊不知,指路费、问路费、带路费在许多地方都出现过,甚至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有人对问路还实行“明码标价”,“有偿问路”、“有偿带路”。“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那种场景、那种人情味被市场经济里的一切向钱看给冲掉了。随手一指,给人方便,“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诗情画意没有了,怎不令人纠结?
  当然,国人学雷锋乐于助人,做好事不讲回报。而今,连指一下路都要收费,从感情上讲,没有人情味;但从商业社会角度来看,提供指路服务,只要收费不过分,不必大惊小怪。而今,“指路收费”之所以引起争议,虽然说明传统文化与市场文化发生了冲突,但更说明公共信息需求与供给存在着矛盾,这一矛盾背后折射出城市公共服务的缺位,公共服务“欠费”。
  试想,城市公共服务部门能够免费提供区域地图、街道地图和道路标识、单位地图和道路位置指示牌等,能够安排指路志愿者服务等,充实城市公益空间,细化城市公益软硬件设施,从而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准确率,谁还会把指路作为一种能够生财的信息?毕竟,正人先正己。要求民众助人为乐,作为执政为民的政府部门理应率先垂范,培养这种意识。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