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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社会者似乎已将自己化身为改变社会的“英雄”,但实质是丧心病狂地滥害无辜,无力与上层抗争的他,便将怨气一股脑地撒在了同样处于弱势、甚至比自己更弱的平民身上。当社会被报复,政府应当明白,必须通过善治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公平正义。 4月27日,湖北宜昌市男子刘某因生活状况差,觉得是社会不公造成的,遂有报复社会之心,便购买了杀虫剂投入两家大型超市鱼缸中,大量鲜鱼死亡。因发现及时,毒鱼未出售给顾客。目前,刘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本报今日A15版) 两家大型超市遭恶意投毒,若未能及时发现,受鱼所害的消费者将不在少数。“我就是要报复社会”,刘某的叫嚷显得理直气壮,似乎已将自己化身为改变社会的“英雄”,透露着一丝“大无畏”气概,但对民众而言,他却是一个滥害无辜的公敌。 至于刘某究竟遭受了何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确已将生活的窘迫完全归咎于社会“不公”。不可否认的是,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有时会受到来自社会的种种伤害,如权利被漠视、尊严遭践踏,甚至受到歧视等不公正待遇,但“冤有头债有主”,侵权者才是伤害刘某的“祸根”,怎能向毫不相干的平民下手呢? 类似的行径已屡见不鲜,从请假被拒而驾车狂奔、撞死4人的广州公交车司机,到福建小学门口狂砍13名孩子的“砍刀男”,“有冤无处伸、有火无处发”的他们,无力与上层抗争,便将怨气一股脑地撒在了同样处于弱势、甚至比自己更弱的平民身上,以此宣泄内心对社会的“不满”。因此,刘某口中的报复社会,实质是丧心病狂地滥害无辜,把杀人损人当成一种发泄情绪的渠道,根本不在“理”的层次上。 但社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报复社会只会漫无目的,遭到“报复”的是那些毫不相干的弱者,而那些所谓需要“报复”的人依然“逍遥法外”,他们眼中的“不公平”只会不断重复。报复社会不仅对社会公平毫无裨益可言,反而让更多人为之付出血的代价,也让自己走上了万夫所指的不归路,民众对他的同情心也演变为痛恨之情。 悲剧不断上演,刘某等人的变态心理必然难辞其咎,但社会也不能选择无动于衷,尤其是那些刘某真正想要“报复”的人或组织,更不可为躲过一劫而沾沾自喜,反思才是当务之急。当社会被报复的时候,政府应当明白,政府必须通过善治改变社会,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公平正义。当底层民众权益受损时,也该向他们开启维权之门,疏导其心中的不平衡,否则,不知还会有多少民众将倒在报复社会的“屠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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