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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昌邑新农合大病保险村民每年最高可补20万
2013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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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昌邑新农合大病保险村民每年最高可补20万



  本报讯 5月4日,家住昌邑市奎聚街道关龙村的李伟东在该市人民医院为父亲办理出院手续,病人住院20多天,医疗费花去了7万多元。虽然新农合可给报销近3万元,但自家还得承担4万多元的费用,对他们家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然而,令李伟东没想到的是,今年刚入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又给他报销了1.9万元,让他松了眉头。
  为解决农民患重病后,医疗费花销大,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昌邑将新农合大病保险列为市政府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从今年1月份开始,正式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人均15元,患有儿童白血病、先心病、肺癌、胃癌等20类重大疾病可享受高额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当患这20类大病的参保农民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73%,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20万元。自启动以来,该市已为400余人次报销医疗费用近24万元。
  (记者 齐文 通讯员 翟强 张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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