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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绿色建筑项目申报还剩六天 |
推荐上报的项目经评审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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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9日下午,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召开会议做出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绿色建筑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申报工作5月20日前结束。 据了解,2013年度省级绿色建筑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条件是:1、项目依法取得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等许可文件,按照绿色施工有关要求组织施工,且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2、项目应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或已通过绿色建筑设计评审。3、项目应为取得设计标识后两年内可竣工、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4、公共建筑单体在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储藏室、阁楼、设备用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5、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单位,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资金实力。6、项目绿色建筑标识应由我省组织评审,或经我省审查后推荐上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公布并奖励。奖励标准为:一星级15元/建筑平方米,二星级30元/建筑平方米,三星级50元/建筑平方米。奖励资金拨付程序是: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预拨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并现场查验合格后,再拨付30%的奖励资金;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后,拨付剩余40%的奖励资金。 按照省文件规定,我市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17个项目、170万平方米,其中近130万平方米的设计标识项目有望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近4000万元。这将极大地调动企业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据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卢波同志介绍,获得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在获得省奖励资金后,还将再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奖励,奖励标准为:二星级45元/建筑平方米、三星级80元/建筑平方米。 (记者 戴江西 通讯员 郑德禄 张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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