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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餐桌,发狠话更得下猛药
官员“触礁”身亡,真相不可沉没
让违法者写保证书别太迷恋道德作用
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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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餐桌,发狠话更得下猛药



    本报评论员 李帆
  监管部门一句“让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的狠话,似乎解了民众心中积重已久的怒气,民众之所以为之欢欣鼓舞,在于这彰显着其净化餐桌的决心。若仅局限于口头吆喝而在行动上停滞不前,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让监管部门的公信力被摔得粉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6日上午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本报今日A22版)
  监管部门一句“让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的狠话,似乎解了民众心中积重已久的怒气,可谓大快人心。但仅靠一句“雷声大雨点少”的吆喝,能挽救“千疮百孔”的餐桌吗?
  其实,民众之所以为之欢欣鼓舞,并非沉浸于“人头落地”的战果中,而在于狠话出自监管部门之口,这无疑彰显着其净化餐桌的决心。从毒奶粉到假羊肉,“舌尖上”的犯罪层出不穷,谈“食”色变成了当前社会食品安全形势的真实写照。在此语境下,监管部门的决心给了民众一缕希望的阳光,受到热捧也是理所当然。
  然而,有法可依乃法治之本,况且“判死刑”并非人人可为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仅靠手中掌握行政执法权,能置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于死地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由此可见,“人头落地”受热捧,归根结底,道出的只是民众对食品安全处罚过轻问题的控诉。而监管部门的狠话乃形式上的表态,缺乏立法和定罪的法律依据,若仅限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吆喝,恐难撼动堆积多年的顽疾。
  食品安全形势每况愈下,部分民众将其归咎于不法商家的见利忘义、道德缺失,但指望通过醍醐灌顶式的批评教育,劝其悬崖勒马,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人头落地”的重典不失为一条捷径。
  在笔者看来,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违法成本过低起了“放任自流”的作用。天津某乳制品公司高管被控制时告诉家属说,“不要害怕,最多判三年的刑”,嚣张气焰溢于言表。若“人头落地”入法,不知他是否依然如此肆无忌惮。
  当然,有法可依只是提供了践行依据,能否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是考量其震慑意义的标准。在食品安全事件中,除了不法商家,疏于职守甚至监守自盗的监管人员也难辞其咎。若不斩断官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有法不依,法律的严惩将成为空谈。
  监管部门决心已表,听得民众欢呼雀跃,若仅局限于口头吆喝而在行动上停滞不前,不仅于事无补,反而给了民众以哗众取宠的话柄,监管部门的公信力也会被摔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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