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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商报》报道 记者5月17日从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会议上获悉,为改善省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偏低、知识老化及编制超额等状况,省教育厅联合省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在农村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激励与考核、教师编制及职称等多方面提出了改革意见,旨在有效改善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的结构,实现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忠德表示,省内各市、县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会对农村学校适当倾斜。同样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将比城镇中小学教师享有更高的工资待遇。农村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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