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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在网上曝光:湖南省祁东县一办丧事的车队用白纸遮挡号牌,他向当地警方举报后,车队很快就撕下了号牌,因此质疑有人“走漏风声”。他在微博上向祁东县公安局长肖良彪投诉后,反而遭对方斥责“没脑子”。而肖良彪则对记者表示,一些网友带着仇官仇富仇政府的心态,“我也没办法”。 (5月22日《南方都市报》) “仇官”“仇富”说法似乎越来越流行,但凡对官员监督、给富人提意见,对方往往一张嘴就是“仇官”、“仇富”。这种以反咬一口转移视线的反监督技术,值得警惕。 对官员、对政府部门的合理质疑与批评,是公民监督的权利,如果这就叫“仇官”,那百姓“仇官”的问题可就太严重、太泛滥了。官场上严重的腐败问题,比如大吃大喝、吃拿卡要、公权力违法侵害公民权益等现象,是不是老百姓都监督不得、批评不得,否则就是“仇官”? 有些官方人士常常抱怨腐败问题被夸大了;网络、媒体曝光腐败也往往被指责为“炒作”;公众同情强拆事件自焚者,批评地方官员滥用公权,也被斥之为“公众仇官”……而笔者倒觉得,一些官员应该注意,不要人为制造群体间的对立情绪。并且笔者一直认为,“仇官”是一个伪命题:首先,百姓的意见与怨气来自于某些官员的行为,而不是“官员”这个符号;其次,百姓监督官员或公权力,是在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权益。不管是官权民授,还是纳税人委托,官员都有接受百姓监督、批评甚至挑刺、责骂的义务。现代政治体制下,本不该存在官员“自由活动”的避风港,而要时时刻刻处在监督的“围城”之中;何况一些官员本身存在工作懈怠、行为不端,那就更不用说了。 到底是举报违法的老百姓没脑子,还是在认证为“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的微博上大骂举报人的肖良彪没脑子?或者说,这位副县长兼公安局长是什么样的“脑子”呢?至少是基本的政治素养与常识不及格。并且,不管是肖副县长,还是持类似观点的官员们,都应自我反思:一张嘴就说“百姓仇官”,你们“仇百姓”不?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总是以对立的态度面对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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