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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两千万赈灾捐款去哪了 |
◎款项转入社监会委员所办的研究院后再无相关公告 ◎红会尚未对此作出回应,社监会同时遭遇信任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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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监会委员王永。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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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曾在5月份回应质疑时表示:社监会的绝大部分委员本身都有稳定的收入,除了去红会开展监督工作时吃过红会的盒饭之外,并没有花过红会一分钱。
芦山地震让中国红十字会(下称“红会”)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舆论的焦点集中在曾被公众寄予厚望的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下称“社监委”)身上。标榜独立、公正、客观的社监委是否能有效地监督红会?社监委在“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上的“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令公众失望,也让公众对社监委及其成员的合规性与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近日有媒体称,红会2000万元赈灾捐款流向社监会委员所办研究院,这也让社监委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遭遇了成立以来的信任危机。 捐款具体流向不明确 2008年汶川地震后,红会通过“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募集的数千万元赈灾捐款被投入“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至今不为人知。 现在,这个公益研究院已于2012年年初改称“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而院长王振耀也被聘为红会社监委委员。此前的2009年,王振耀(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被聘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 2007年,“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设立后,开始向公众募款,但其募款额发生巨大增长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那时,来自全国公众的点滴善款通过银行、支付宝等多种途径快速积累,不久突破亿元,均存于红会账户。 为了独立执行这些善款,李连杰于2008年10月在上海捐资200万元设立非公募性质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开始大量接收由红会转来的汶川地震捐款,并将其中的2000万元公募善款转手“捐给”同是非公募性质的北师大公益基金会,用于2010年开设“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虽然其中1000万元被标为企业“定向捐赠”,但直至2012年“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和“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注销公告发布,显示已有约3000万元陆续“捐给”北师大的非公募基金会。有消息称,善款绝大部分被公益研究院支出。 对于上述内容,红会从未在任何场合提及,红会及上海壹基金从设立至注销的公告中也没有善款投向这个研究院的任何报告。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工作报告中,数千万元投入研究院仅被公告为“公益慈善平台搭建”支出。 红会尚没有作出回应 红会有工作人员曾透露,将壹基金计划募得款转给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去“执行”曾经引发内部争议,因为上海壹基金并非红会下设机构,红会要执行这些善款,应该通过红会系统去完成。但最终这类意见被红会管理层否决。 2010年年初,王振耀辞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职务,加盟北师大,组建北师大李连杰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并就任院长一职。 此时,上海壹基金已完成2000万元红会善款的布局,顺利将款“捐给”了北师大公益基金会。当年,曾有媒体询问王振耀,王振耀表示自己仅是大学二级教授,月薪约8000元。 5月23日,称正在美国访问的王振耀通过短信告诉记者:“慈善界要有那么高的年薪(指传闻的百万年薪)就万岁了!办院与李连杰关系太大但与红会无关。”王振耀一郭姓助理则表示,她并不清楚王振耀的薪水,只知道研究院系由上海壹基金与北师大合作设立。对于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是否会公布使用红会善款的情况,郭姓助理称“将尽快向领导汇报”后便再无回音。 就这一问题,记者曾在几天前当面询问红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未做说明即转交红会组宣部门答复。此后,红会组宣部工作人员称需要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后再作答复。但直到发稿前,红会对此未作任何回应。 两机构经费往来频繁 虽然设立于北师大的这个公益研究院从未说明办院经费是来自红会的公募善款,但其运营投入却在不断加大。研究院成立一年后,交付其使用的约2000万元善款或即告罄。2011年年初,公募性质的深圳壹基金已经成立,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不久后即宣布注销,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开始向深圳申请拨款。 这个拨款请求最终未被深圳壹基金全部接纳。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有关人士曾透露,因为资助研究院并不符合深圳壹基金的使命和项目设立范围,也不符合捐款人的意愿,深圳壹基金只有部分项目还在与研究院合作。 2012年年初,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悄然改称“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去掉了“壹基金”,设立了“筹资部”。 ◎相关新闻 社监委成立不透明 2011年6月,那个“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20岁女子郭美美,让红会毫无躲闪地“中枪”。 这名女子口无遮拦的微博让几乎所有网友惊奇和诧异,进而引发了红会的信任危机,紧接着是众多网友对所有慈善组织的不信任。 2011年7月,红会发布“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称经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郭美美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称“商红会”)的关系、商红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这成为红会一直坚持的“郭美美事件”调查结论。 尽管如此,公众对红会的质疑并没有停歇。随后不断爆出“上海卢湾红会天价餐事件”“成都红会捐款箱内善款霉变废弃事件”“红会挪用艺术家8472万元捐款事件”等。 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012年的12月7日,16名社监委委员由红会直接聘任上岗,被红会认为是“独立监督机构”。 据王永、王振耀等多名委员描述,聘任的过程大体相似:红会工作人员发邮件和电话,询问他们愿不愿意担任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表示同意后,监督委员获得聘任。 社监委成立后,红会才公开了这些社监委委员情况,其中主任委员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担任副主任委员。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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