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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捆绑毕业是在顶风作案
为井盖买保险公共责任不再“无盖”
女骑警的去留还是让市民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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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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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井盖买保险公共责任不再“无盖”
 



    堂吉伟德
  近日,银川市财政投入10万元,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接洽,为银川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的10万余个下水井盖投保了公众责任险。    (5月27日《人民日报》)
  提起城市中的窨井,既让管理者头疼,更让公众伤神。作为马路风险之一,井盖缺失、沉降造成的人身伤害举不胜举,与之相应的状况是,比井盖还伤人的是更让人头疼的责任缺失。
  “到底谁是窨井的主人”成了市民维权时的一个疑问,也成了城市管理挥之不去的痛。城市面积这么大,加上“九龙治水”的管理症结,要想让窨井不伤人,就必须给这些窨井加一个安全的盖,让风险少发生,伤害有人赔。很显然,给井盖投保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有了商业保险的参与,维权就有了方向,“有事故,找保险”就成了市民维权时的最优选择。以前管理部门众多,有了利益大家争,有了问题纷纷让,费时费力还没有好结果。现在有了保险公司这一“责任主体”,维权者就可以“一条路走到底”,不必再为维权无门而伤神。
  其次,给井盖投保,赔偿标准将会更有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30万元”的赔偿标准,极大提高了赔偿层次,也体现了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尊重。
  再次,井盖投保后,责任会更加明确。商业投保之后,保险公司成了首要的责任主体,跟管理主体和物业主体一道,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加上利益关联而相互制约,对于彼此责任的落实,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给井盖投保,责任不再无盖。为井盖投保,贵在体现责任并使之得到落实。相比于停在口头上,责任的落实与保障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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