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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规定”更该关进笼子里
为师德划红线,更应守红线 
处罚违规提拔不能止于免职
欲遏制统计造假须“杀猴给鸡看” 
201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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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德划红线,更应守红线 



    汪昌莲
  校长性侵幼女、教师体罚学生等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教师素质问题的广泛关注。针对此情况,教育部相关负责人14日透露,今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为师德划出“红线”,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
         (6月15日《京华时报》)
  师德的好坏与教学业务水平的高低并非是直接对应的关系,但却对学生价值取向、甚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造成必然影响。因此,为师德划出“红线”,定期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失德教师将受到严惩,不仅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教师队伍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行教师管理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教师入口把关不严、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等问题。特别是,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违反教育规律、增加课业负担等不良现象非常普遍,性侵女童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因此,正确划分师德“红线”,建立重师德、重业绩的考核机制,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办好教育的重要环节。
  不“破”则不“立”。只有让教师资格“破终身”,教师师德才能“立终身”。因此,应首先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严格执行5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同时,师德应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应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不给失德教师预留“下不为例”等操作空间,通过正常的退出机制,将不良教师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
  然而,师德“划红线”更要“守红线”。换言之,师德要考核更要培养。师德考核应与师德建设有机给合起来,师德考核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师德建设,考核仅是一种手段,并非是目的。因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师德的过程建设上,做好长远规划和制度安排。比如,建立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师德规范,划分师德规范的层次;建立教师个人的师德档案,注重平时对教学、教研活动的督查;积极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环境,避免片面追求升学率等不利因素给教师布下“道德陷阱”。总之,师德建设不单是教师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整个学校、整个社会共同努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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