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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成“坏笑”,信任危机有多深
小城镇变“市”,别给市民增负
出示“酒驾许可证”中了特权思维的毒
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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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变“市”,别给市民增负



  □李代祥 

  在城市病屡屡发生的当下,有关城市的政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总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新消息显示,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拟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重新设定。专家测算,认定标准改变后,我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变成“市”。
           (本报今日A29版)
  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人口向城镇集中包括从小城镇向更大的城市集中,看起来已成一定历史时期内势不可挡的一种潮流。但是,城市在升级过程中,如何做到“让居民的生活更美好”,而又不增加城市居民的负担,无疑是对地方执政智慧的一大考验。
  城市升级为“市”,至少将从两个方面加重市民的财政负担。一是伴随人口集中,城市规模扩大,这就需要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而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出。另一方面,城市升级也伴随着城市行政级别的提升。行政级别的提升常常导致公共财政开销的增加。这种增加既包括较为显性的公共管理的人力成本,也包括行政级别提升后的职务消费。事实上,职务消费一直被社会称为“黑洞”,远比显性的人力成本支出更加惊人。
  不可忽视的现实就是,除东部等较为发达的地区,我国很多地方的公共财政都并不宽裕,一些地方甚至长期停留于“吃饭财政”。近几年,国家加强房地产调控,“卖地财政”被收紧之后,不少地方的公共财政更加吃紧。
  从理论上讲,人口向城镇集中能够给城镇发展增加动力,但这种动力要转化为现实的发展,需要很多条件来支撑,也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周期。当地方经济发展的“蛋糕”难以迅速做大,城市升级带动的公共管理开支增长,必然会挤占有限的市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从而使城市升级变相演化为市民的一种负担。
  这一问题,或许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报道中说,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有望使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不过,“打破等级限制”尽管实现了动态调整,但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趋势下,城市升级对应的城市级别提升,很大程度上将会是城市等级调整的主要方向。
  为此,要避免“城市升级”演变为“市民增负”,需要更加严格的制度设计。比如,科学确定当地财政收入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比例,合理确定公共管理的支出与公共服务支出的比例关系等,这才能避免城市过快升级带来的支出膨胀,真正使城镇化发展有序推进,使各地居民切实享受到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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