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购新能源公交每车最高补40万
八家单位上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黑榜
我省发高温预警,市民做好防暑准备
山东向20个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昌邑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接受廉政教育
我市1至5月专利总量居全省第三
泳后要及时刷牙漱口
2013年07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鼓励国有公交企业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
购新能源公交每车最高补40万



  本报综合消息 新能源汽车因其环保、噪音低等特点已在不少城市推广使用。记者7月6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地方国有公交企业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每车最高补贴达40万元。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今年山东省将对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补贴目录车型的,由省财政给予最高每辆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购置国家补贴车型以外的10米以上,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作为储能器的纯电动公交汽车、混合动力公交汽车,将给予最高每辆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购置天然气公交汽车的,将给予每辆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据了解,2012年,全省共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14.1万辆,其中新能源客车增长64.6%。到2012年底,山东省在用新能源公交客车已超过1000辆。根据规划,到2015年,山东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将达到1000亿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