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7日,有网民发微博称“四川眉山市委宣传部发函于东坡区教育局,请妥善安排该部某干部子女到东坡中学就读”,并附有盖着市委宣传部公章的“红头文件”的照片。 眉山市委宣传部解释称,微博中当事人从彭山县调到宣传部工作已5年时间。今年,其女儿小学毕业,从彭山转学到东坡中学就读,所以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毛某擅自以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向东坡区教育局发函证明该职工工作单位和其女儿的实际情况。 据悉,目前毛某已受到免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