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 日前,广州公安机关接到一宗离奇的案件,家住广州芳村金道花园小区内的林先生养的一只杂种公狗与小区内的一只纯种母狗交配后,母狗的女主人报警,称公狗强奸了母狗,要向林先生索赔10万元。结果警察不予受理,她就把公狗带走了,声称要阉掉。 据街坊介绍,该女子自称,她的纯种狗是科研用途,价值百万,必须要保持“处女”之身,所以索赔。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表示,法律制定的是对人和人的社会规范,此案中,狗与狗之间的事,法律显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