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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实名登记,莫忘保护用户隐私
201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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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实名登记,莫忘保护用户隐私



  □苑广阔 

  据国家工信部网站消息,《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无线上网卡等在内的电信业务要实名登记。(本报今日A16版)
  客观而言,电话实名制的现实意义是不容否定的,尤其是随着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频发,严重损害了公众合法利益。但是网友在肯定的同时,也不禁提出了另外一个疑问,那就是各类电话用户的隐私保护问题。因为个人隐私泄露而给公民个人带来的困扰,同样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试问,家里装有固定电话、个人持有手机的人,有几个人没有接到过推销电话、骚扰短信?这些信息,如果不是有关机构或个人的泄露,怎么会到了商家的手里?
  之前早有报道,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已经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当成了一门生意,形成了一种产业。正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所以很多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愿意留下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
  而工信部出台规定要求电话实名制,也就意味着今后公民在办理相关电信业务的时候,必须按照要求留下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信息不能被保护好,而被肆意泄密,那么“骚扰性推销”将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因此,对于国家工信部以及其他部门来说,电话可实名,但隐私要保护,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则不但会严重损害公民办理电信业务时的实名制信心,而且会因此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在工信部最新发布的《规定》中,对于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也做了专门的规定,情节严重者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实,即便没有工信部《规定》中的规定,国家也有其他法律法规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进行约束和惩处。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规定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现实情况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事情比比皆是,但是最终受到法律追究责任者却寥寥无几。
  电话实名制之后的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问题,既关系到实名制能否顺利推行,又关系到公民的个人利益。说到底,电话实名制的规定要落实,对于实名制之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者的责任追究,法律惩处,也同样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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