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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万夫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中被撤销党内职务的原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以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出席了一个公开活动,这一消息也得到了山西省委统战部官员的证实。从2009年开始,舆论对官员问责制度的关注焦点从“下台”转为“上台”。许多落马官员悄然复出,甚至官级得到提升。 (8月2日《新京报》) 说实话,还真别怪公众对这种被问责官员复出产生怀疑。就说夏振贵的复出,悄无声息中就完成了,如果不是有人在山西省委统战部的活动中发现了他的名字和职位,也许至今仍旧是一个谜。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果复出是合理合法合规的,用得着这么偷偷摸摸吗?很多时候,他们越是如此胆战心惊,越容易让人怀疑,这种问责就是带薪休假,这种复出背后一定有啥不可告人的秘密。 都知道,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都知道,一个人犯错了不能一棒子打死。认为这些干部被问责了,就永远不能翻身,就永远不能再当领导甚至是升职,这不客观。但毕竟这些干部是犯过错的,他们能否复出取决于他们是否确实在问责期间有悔过的表现,有对问责深刻的认识,甚至是灵魂深处产生某些震撼与震动。组织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将这些信息公布出来,这不仅仅是一种接受社会监督,让问责更加权威的表现,也是对被问责干部的负责,让外界看到改变与进步,对于被问责官员的成长以及以后更好地工作也有好处。令人遗憾的是,几乎每一起被问责官员的复出都是偷偷摸摸的,等待外界发现后一片哗然时,再解释复出是符合规定的。与其事后绞尽脑汁地辩解,为什么就不能在事前就主动公开呢? 其实,诸多被问责官员悄悄复出的背后,还反映出一种傲慢与偏见。也许被问责官员复出的程序不是不想公开,而是压根就不愿意公开,有的部门对于外界的监督,从骨子里持反感态度。这是一种惯性思维,也是一种可怕的自我思维,更是服务型政府的大忌。 对一个人来说,要想获得信任,重要的一点在于行事光明磊落,对有关部门而言,也是如此。凡事没有公开,在缺乏足够公信力的背景下,很难让人相信公正。所以,不要觉得这只是一个干部任用的程序问题,反应的则是服务的态度以及角色定位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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