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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看病难,官员更应开良方
“新官不理旧账”缘于政绩评价失灵
监管“以罚代管”
201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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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不理旧账”缘于政绩评价失灵



  □胡艺 

  近日,记者在部分省区调研采访时发现,市县乡基层领导没有良好的“债务意识”、“风险意识”,“债务递延”、“前任推后任”的推诿心态严重。一些领导坦言:“上任借了钱搞工程、搞项目,有口碑也有政绩;本届政府绝不能勒紧裤腰带还债。”        (8月14日《瞭望》)
  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公众愤填膺,政府该积极帮助讨薪。而某些领导竟然声称,上届借钱搞工程,本届绝不还债。
  诚然,政府负债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与前任领导之间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有的是前任领导上马政绩工程造成的,政绩和好处是前任的,而留下的烂摊子要新官来收拾,新官偿还历史欠账,不但没有好处,还耽误掉了自己创造政绩的时间和空间。在这种官场潜规则之下,仕途苦短,“新官不理旧账”,听起来理直气壮,其实经不起推敲。不管是旧债还是新债,债务是以政府名义借的,就得依照事先约定还钱,这是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的,政府显然不能失信于民当老赖。
  该现象背后实际上是短视政绩观作祟,官员为了尽快出成果、取悦领导,于是热衷于上大工程、大项目,正是这种短平快的政绩观念,导致了政府旧债未还又借新债、“新官不理旧账”的怪现象。
  对此,既要让官员树立理旧账也是政绩的理念,也要对旧债进行调查、分析,找出旧债的成因,拿出对策,避免出现政府“旧债未还借新债”、“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消极现象。如果由于前任官员行政不作为、好大喜功上马形象工程或者徇私枉法造成的负债,就要追究前任的责任,不能让他们拍屁股走人,异地为官,或者带着债务升迁。
  因此,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举债纳入法制轨道,很有必要。既要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数额进行科学界定,又要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治理地方过度负债。更重要的是,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官员不敢随意负债铺摊子、上项目,还要让官员树立诚信是政绩、理旧账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从而守住政府“欠债还钱”与民生底线。多从民生角度审视官员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通过科学政绩考核评价,纠正唯GDP与形象工程马首是瞻的短视政绩观,促使官员把工作热情转移到民生项目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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