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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络谣言,仅靠法律远远不够
法院犯错不能仅道歉了事 
发毕业证索吻吻出师德底线 
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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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络谣言,仅靠法律远远不够



    本报评论员 李帆

  欲拔除网络谣言的祸根,不仅需要以法律利器严惩网络造谣者,政府还应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此重塑政府公信力形象,让政府的声音成为新闻事件的权威信息。另外,网络名人应遵守“七条底线”,别再充当网络谣言的“帮凶”。
  20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      (本报今日A19版)
  号称“谣翻中国”的秦志晖被依法刑拘,不计其数的网民为之拍手叫好,但对不少网民而言,只是抱以复仇心态纾解曾被欺骗的恶气。然而,刑拘“秦火火”的意义绝非仅此而已,开启网络法治化之路才是更值得民众期待之处。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被奉为圭臬,秦志晖的嚣张气焰可见一斑,他之所以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地造谣生事,在于我们正处于一个网络极端自由的时代。网络发声几乎不受任何约束,如秦志晖一般利益熏心者,为了金钱不择手段者,就开始抓住人们的猎奇心理,打造虚假信息,忽悠网民,形成网络畸形景观,打造网络畸形名人,创造网络丑陋经济。
  谣言之祸想必民众早已有目共睹,“7·23”动车事故“同价不同命”,引发了外国人“超国民”待遇的争议;“郭美美事件”后的强行募捐事件,更是让中国红十字会遍体鳞伤,民众善心凉了一大截……“网络推手”的谣言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公民名誉权屡遭中伤,网民的热情被利用,正义感被亵渎。在此语境下,打击网络谣言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刑拘秦志晖,无疑释放出一种重要信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在法律的威严面前,网络造谣者恐要掂量为之可能付出的代价。虽然“七条底线”已成为网络名人的共识,但毕竟无法律约束力,而警方刑拘秦志晖,终于迈出网络法治化的第一步。
  但是在笔者看来,仅靠法律或无法根除网络谣言,我们还需反思谣言被信以为真、甚至被推崇的土壤。网络谣言之所以被疯传,正是利用部分民众对现实不满情绪,尤其是对部分政府行为的不信任,冒充新闻事件的评判者,再加上政府信息公开严重滞后,使得公众无法获得权威信息,网络谣言便成了民众重要的消息来源。
  因此,欲拔除网络谣言的祸根,不仅需要以法律利器严惩网络造谣者,政府还应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此重塑政府公信力形象,让政府的声音成为新闻事件的权威信息。另外,网络名人应遵守“七条底线”,别再充当网络谣言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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