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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安“特权车”谨防公车私用钻空子
2013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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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安“特权车”谨防公车私用钻空子



    新华社记者 周立权
 
  吉林省9月1日起全部取消公安专段号牌,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个新举措。取消“特权车”,让交通法规面前车车平等,让执法者更好地融入到群众中来,这对和谐警民关系不无裨益。
  公安专段号牌,在方便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抢险救灾及救助群众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些年,一些挂有警用牌照的车辆,给人留下不良印象:不管有事没事,常常高鸣警笛招摇过市;不管红灯绿灯,总是大摇大摆畅行无阻;限速规定与其无关,违章处罚对其无用;抢道、占道行为屡见不鲜……一些挂有警用牌照的车辆,不救火、不救人,不抢修工程,平日里带头违规。特别是一些不执行公务的车辆,在车流集中的上下班期间,鸣笛要求其他车辆让道……在很多人看来,车上挂着警用牌照,就意味着拥有了诸多“特权”。
  而一些地方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问题上,也往往实行双重标准,只公布普通车辆的违法信息,对警车既不公布,也不处罚,这大大助长了某些警车乘驾者的“特权”思想。
  “特权”牌照好像一道“护身符”,民众不敢惹,交警不敢管。这些“特权车”,正越来越成为交通秩序与执法部门公信力的破坏者。
  取消公安专用牌照,就是取消了特殊的“马路名片”,让他们与所有的民众一样,不再享有“特权”,体现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法规面前车车平等,这是依法行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现。
  取消“特权车”回应了百姓的期待,但不挂专用牌照,换成普通民用牌照,也可能更“方便”了公车私用。应强化用车管理,加强群众监督,切莫去一“顽疾”,再添“新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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