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记者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13年8月30日起,我国对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以及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的通知,我国将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同时,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ex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