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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老子犯错,孩子受过。“全身而退”的幼儿园需要三思:这种“硬碰硬”的危机处理方式,是否会火上浇油?解决“众口难调”最好的出路,就是求同存异。只有双方不断地接触、沟通,才能及时化解纠纷;只有用对孩子无私的爱,才能达成教育上的默契。 “家长对幼儿园老师的精神或肉体进行伤害、通过‘闹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如有上述情况,园方可无条件劝退或除名。”恰逢开学,一则“幼儿园无条件劝退细则”的帖子引发网民热议。这并非官方工作指导,而是广东一民办幼儿园园长根据自己日常工作有感而发的“内部”指导性做法。 (本报今日A22版) “老子犯错,孩子受过”,在幼儿园园长“有感而发”的这项制度设计中,孩子被戴上了“炒鱿鱼”的紧箍咒,并成为“绑架”家长的“人质”。如此一石二鸟的计谋可谓高明,幼儿园得以“全身而退”。不过,在此之前,园方是不是该三思,这种“硬碰硬”式的危机处理方式,是否会酿成火上浇油的后果,而最终弄巧成拙? 不可否认,幼儿园的孩子个性意识逐渐增强,而人际交往和处事能力却又十分欠缺,同学之间、师生之前难免擦出“火花”,此时家长的态度便至关重要。但眼看自己的孩子受了委屈,出于“护犊子”的本性,当事家长很难做到心平气和,矛盾随之在所难免。可以说,园方正是出于这方面考虑,随即试图通过对家长用“重刑”做到防患于未然。 但稍作考虑,这根本站不住脚,在这项“劝退细则”中,作为矛盾一方的幼儿园,却把己方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般“明哲保身”的做法,如何能服众? 再者,社会上频频曝出的一起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更证明园方绝非像其“哭诉”的那样被动、甚至冤枉,反而应承担起更多责任。其实,存在诸如此类的纷争,恰恰说明幼儿园的教育确有瑕疵。而解决这些问题,本就是园方职责所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去回避。倘若一味单方面指责,不拿出自我批评的诚意,只能在失信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难以自拨。 其实,冷静下来想一想,无论是家长“闹园”,甚至给幼儿园老师造成身心伤害的过激举动,还是园方的苛刻规定,出发点何尝不是为了孩子,努力让孩子在一个“合理”的环境和秩序中更好地成长。只不过,因为各自角色和角度的不同,从而对“合理”的理解产生偏差,导致“善始恶终”。 “劝退细则”的出台,从侧面印证了园方对“家园”纠纷表现出的焦虑,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其解决问题的决心。但方式方法上的不理智,注定前途黯淡。 解决“众口难调”最好的出路,就是求同存异。对于幼儿园和家长而言,围绕“为了孩子”这个平衡点、落脚点,双方没有必要咄咄逼人,诚心实意地换位思考、各退一步,为彼此让出理解的空间、给予应有的尊重。如此,在不断地接触、沟通过程中,才能及时化解纠纷,用对孩子无私的爱达成教育上的默契。 在此,笔者提醒一句:那些打歪的板子还是少些为好,毕竟,对孩子来说,太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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