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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舍式谢恩是对正义良知的亵渎
城管打人或被辞退明确监督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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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网络谣言需有法律“高压线”
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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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人或被辞退明确监督才是关键



  □龙敏飞 

  9日,湖北省武汉市城管委出台《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今后,执法过程中出现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行为的城管员将被严肃追责直至辞退;统一对执法队员、协管员、市容监督员的考核标准,杜绝“出事就是临时工”现象。
       (9月9日《人民日报》)
  城管从来都是热门话题,这些年是是非非不断。一会儿是城管暴力执法,一会儿是城管打人,城管的形象每况愈下,以至于很多人一见到城管,就想起鸡飞狗跳、就想起暴力执法、就想起超强战斗力……这样的过度联想,尽管也有联想者的不是,但更多的还是城管的“引导”。毕竟,如果城管执法时多一些文明,少一些暴力,公众又怎会这么想呢?
  对于这样的现实,城管的管理部门也是知道的,所以这些年做出的努力也不少:扮小清新的眼神执法来了;扮重口味的围观执法也发生了;扮弱势的老人执法也有了。尽管努力无限,且公众也看得见,但城管的形象并没有因此改善,一则是因为这些都是花边叙事,没有触及根本;另一则是这些毕竟只是少数的案例,不能代表所有的城管。不过,此次武汉出台的规定,城管若辱骂殴打被管理者,将严肃追责直至辞职,却抓住了核心的问题,即城管不能再采取暴力的方式去执法,只能采取文明的方式去执法。
  这样的规定本身,是一种进步,也是公众所希望的。不过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出来了,那就是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城管名声不大好的这些年,多是媒体或网友曝光,鲜有相关部门自己主动爆料。自然,这次出台规定了,城管必须文明执法了,但如果没有监管,一切都白搭。虽然媒体可以再次充当监督者的角色,但媒体要监督的事情多了去了,不可能盯着城管不放吧?这就要求,对城管必须要有常态化的监管,民众监督、媒体监督,只能当做一种有益的补充。
  对城管辱骂殴打被管理者要被辞退这一规定而言,没有执行力就没有威力,没有威力便无法纠正城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须知,如果没有常态的监管机制的话,那么城管暴力执法时,只需要挑选一个没人且没有摄像头的角落就完全可以了,因为人证物证全没有,暴力执法了谁知道呢?换言之,对城管而言,如今必须要有常态的机制对他们进行监管,不然其行为便很难被约束住,那辱骂殴打被管理者要被辞退这一制度的善意,便无法充分地发挥与体现。
  只有对城管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了,城管一旦触碰到制度红线,才能第一时间被遏制住。就此次武汉对城管的规定而言,已回归到文明执法的本义,眼下要做的事情,便是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否则,粗暴执法的威力便会再次发挥,而伤害的将不只有被管理者,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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