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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3年,雷政富不肯离席
青岛“黑老大”聂磊昨日被枪决
201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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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黑老大”聂磊昨日被枪决
其犯罪组织的另一重要头目在韩国被抓获
  聂磊在庭审现场。(资料图)



  9月1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聂磊是青岛赫赫有名的“黑老大”。2010年3月27日,聂磊率众打砸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被捉拿归案。检方指控以聂磊为首的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十项罪名。
  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自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聂磊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在聂磊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组织开办夜总会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同时,成立数十人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2012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聂磊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12年8月2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该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依照法律规定,2013年9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

  “保护伞”达30多名
  据报道,2012年2月21日,时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国家森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对该案查处情况进行介绍:
  “检察机关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的同时,坚持打黑必打‘伞’,严肃查处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0多名。”
  该报告罗列了“保护伞”们的犯罪事实:“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等人,有的滥用职权为聂磊等人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犯罪活动,致使其有恃无恐。”
  记者注意到,与2011年10月21日青岛市公安局首次通报该案案情相比,被查处的“保护伞”人数已由14名升至30多名。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人数之所以增加,是因为案件侦破取得进展,或与2011年底聂磊涉黑组织中一在逃核心成员刘峰玉的自首有一定关系。
◎相关新闻
  重要头目在韩落网
  9月16日,中国公安部赴韩押解小组将犯罪嫌疑人、青岛聂磊涉黑案重要头目吕传波押解回国。
  青岛市警方在侦办聂磊涉黑案时,该组织重要头目吕传波逐渐浮出水面。吕传波,男,1969年生,青岛市人,无业。2010年6月1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吕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但在此之前,吕传波已经于6月6日持护照潜逃境外。2011年8月,我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吕传波发布红色通报,展开全球追缉。韩国警方在接到国际刑警组织对吕传波的红色通缉令后,开始在韩国全境搜寻其下落。
  今年5月,吕传波在首尔的某外国人专用赌场现身引发了韩国警方的注意。9月10日,经过中韩双方的共同努力,将隐藏在首尔市江南区出租房内的吕传波抓获。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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