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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日报》报道 近日,山东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办法。其中,为支持各类初创期自主创业的微小企业,从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自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创业补贴,并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据了解,自2014年起,山东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将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后,中央财政贴息不足部分和省财政贴息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山东还将加大增加对创业人员的担保资金。2013年年底前,省级担保基金增加到5亿元。 此外,山东还将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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