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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在经过两次审理后,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上述裁定后,夏俊峰在沈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其近亲属。 9月25日,夏俊峰依法被执行死刑。 持刀猛刺城管致两死一伤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案发前一直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摆摊,每天卖各类肉串。悲剧发生前,城管部门已告知不允许再在这一地段摆摊,但并没有引起夏俊峰的足够重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6日11时许,夏俊峰在照常出摊后,尚未来得及摆好炸串用具,就被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凯、张旭东、张伟等执法人员带走。后夏俊峰随同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准备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造成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事后,夏俊峰逃离案发现场,但没有跑多远就被抓获。 沈阳中院认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于2009年11月15日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夏俊峰不服,提起上诉。辽宁高院经开庭审理,于2011年5月9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 在之前的庭审中,夏俊峰称自己是被城管队员殴打而被迫自卫杀人,这也成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争论的焦点。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且由于缺乏目击证人,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 至死也没在判决书上签字 夏俊峰妻子张晶在微博上称,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曾要求与家人合影遭到拒绝。@沈阳张晶:“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死囚刑前与家人合影早有先例,被赞为法治的进步。而今却拒绝夏俊峰与家人合影的要求,为人们所不解。网友纷纷表示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理的答复。 在最高法对夏俊峰的罪行进行复核的过程中,张晶默默地守候在微博上,希望最高法可以开恩。在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前,她整夜发微博并祈祷到天亮,最后还是在微博上看到了丈夫被执行死刑的消息,随后就被通知去见自己丈夫最后一面,“这是四年来第三次的煎熬,快要崩溃了,除了哭,我不知道还能怎么样。” 在随后的电视专访中,张晶红着眼睛告诉记者,丈夫至死也没在判决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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