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9月25日,网友“兴欣向荣在路上”在融安当地一网络论坛发帖称:9月18日,融安县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朱某(后证实为副所长),在接受群众依法依规咨询办证进度时,不但放言“我就是推诿,不为人民办事,不负责任”,还在自己的办公场所内用硬物打伤办事群众。 9月26日,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发帖网友“兴欣向荣在路上”。她自称姓秦,目前在广东深圳工作。帖中所称的“受害人”是她的父亲。秦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利用中秋假期回乡探亲,并于9月18日陪同父母前往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了解情况。事发当时,她就在现场,不仅亲眼看到所长打伤老人,还现场进行了录音、摄像取证。 9月27日下午,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责成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朱某进行立案调查。27日晚,融安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朱某撤职处分,撤销朱某长安国土所副所长职务。另外,融安县国土局负责人也主动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当事人秦先生家中看望慰问并诚恳致歉。秦先生及其家属对该县有关部门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