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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耍猴虐猴,强收“热闹费”
买高价票坐低价车,为啥不退钱
201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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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耍猴虐猴,强收“热闹费”
◎两男子在市人民公园附近耍猴,打骂逼迫猴子表演抽烟 ◎一人专门负责向围观者收钱,不给钱就强行拉拽不让走
  耍猴者让猴子在围观者面前吸烟。
  一中年男子(左一)在向围观者要钱。



  国庆假期,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市人民公园附近有人在耍猴,耍猴者有鞭打猴子、逼猴子吸烟等虐待动物的行为。10月6日,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除了耍猴者有虐待动物的行为之外,还有一人不停地向围观者强行要钱,围观者不给钱的话便会遭到纠缠。对此,相关部门表示,路边耍猴属于占道行为,已对其进行了处理。
  猴子不顺从就遭打骂
  10月6日,记者来到健康西街与青年路交叉口市人民公园附近,看到一名中年男子牵着四只猴子在当街戏耍。该男子将拴猴子的绳子另一头踩在脚下,四只猴子老老实实蹲在他旁边。此处路面上遍布污渍和果皮纸屑。由于正值国庆假期,并且此处紧邻潍坊汽车总站,人流量较大,不少过往市民驻足观看。
  记者发现,四只猴子中有两只体型较大,另外两只体型较小,其中一只较大的猴子嘴上还戴有铁套。耍猴人不停地喝令四只猴子表演趴下、敬礼、翻跟斗等动作,有时候这些猴子还会往围观者身上跳。如果哪只猴子没有“表演到位”,该男子就会用锁链抽打猴子,被打的猴子便一边嗷嗷叫着,一边顺从地在该男子的指引下完成动作。
  为了让表演更加精彩,耍猴人还拿出烟来,让其中一只体型较大的猴子吸烟,一开始这只猴子并不顺从,但在该男子的呵斥下,它不得不拿起烟抽了起来。
观众不交钱不能离开
  记者注意到,现场除了那名耍猴人,还有一名男子在围观者中间逐个要钱,如果围观者不给钱,该男子便强行将其拉住,不让其离开。
  家住潍城区双合小区的赵女士从潍坊汽车总站出站后经过这里,发现很多人在围观“耍猴”,她也凑上前去看热闹。正当她看得起兴的时候,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忽然走到她的跟前,向她讨要10元的“热闹费”。赵女士先是一愣,后拒绝给钱,谁知这名男子却拉着赵女士不让她离开。赵女士无奈之下,只好交了钱。“看人家‘耍猴’,理应交点费用,但是他们没有收费标准,随便向围观者收费。”赵女士说。
  “现在是国庆假期,汽车总站附近的客流量自然少不了。耍猴人在此处耍猴,不仅影响市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妨碍了此处交通。”在此围观的市民周先生说,耍猴现场没有任何安全围挡,万一猴子“耍性子”,伤到路人就麻烦了。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两名学生经过此处时,发现猴子很可爱,便看起了热闹。两人看了大约十分钟后刚要离开现场,便被收钱的男子拉住了,不交“观看费”就不能离开。“我们在泰安上大学,国庆假期来潍坊找同学玩,没想到刚下车就遇到了这种事情。”学生小张对记者说,为了不耽误时间,他只好和另一名同学交了5元钱,趁收钱男子不注意便匆匆离开了现场。
城管部门已介入处理
  正当记者准备离开现场时,负责收钱的男子上来拉住记者的衣服强行收钱,无奈记者只能拿出5元钱交给他。随后,该男子便让记者赶紧离开,如果继续观看,还需要再交10元钱。记者在马路对面观察发现,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该男子便向围观者索要了五六十元钱,而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学生,还有一些外地市民。
  当日上午,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潍城区分局。约20分钟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到现场查看后,发现耍猴人属于占道行为,他们已经对其进行了妥善处理。
  此外,市林业局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按有关法律法规,耍猴需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证件,而让猴子吸烟、鞭打等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路欣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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