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10月11日,记者了解到,依据民间控烟组织的申请,我国8个控烟职能部门中的5个公布了在我国加入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自己在控烟方面的经济账本。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均以“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公开各自在控烟方面的经济账本。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由民间控烟组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我国控烟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工信部公开2008-2012年控烟履约专项经费为650万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从2006年以来相关经费为866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