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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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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门前雪”限定时间段
新“门前三包”办法明起实施,卫生、绿化、秩序责任落实细节



  本报讯 10月14日,记者从市市政局获悉,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我市将于10月16日实行新的《潍坊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对“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三包”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重新确定和细化。
  据市市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于16日实施的新《办法》是在2004年《办法》的基础上,对门前三包的管理主体、责任人、责任范围和内容进行了重新界定。
  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协助做好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及时清扫道路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做到地面和花坛内外、树木周围干净整洁;白天降雪应在雪停后一小时内清扫完毕,夜间降雪应于次日早上十时前清扫完毕;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化带边和树穴内。
  包绿化管理。责任单位应协助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做到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无践踏、损坏现象。
  包容貌秩序。责任单位应协助做好停车管理;制止占道经营、随意张贴、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按要求设置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不得店外经营、乱拴乱挂、乱搭乱建,做到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门店招牌、夜景灯光以及户外设施合理规范设置、车辆摆放整齐、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整洁。
  另外,办法规定,对集贸市场营业期间应进行全天候保洁,市场收市后半小时内责任单位应当清扫干净;庆典宣传应当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所产生的废弃物清除干净。
  市市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中对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也做了相关规定,并对落实责任过程中成绩突出和不负责任者有了相关奖惩措施。
         (记者 戴江西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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