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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农民报》报道 10月15日,有读者报料称,广东高州市一老人由于中风无法行动,他儿子代为到高州农信社大路坡分社取钱,信用社说身份证不对,令其到村镇开证明。证明拿来了,信用社又说要老人亲自来,家属就将病重的老人拉到信用社,可是工作人员还是不给。僵持之下,老人死了。 邓家为了给老人治病,打算将老人存折里的3万元钱取出来。9月27日9时许,邓某芳的儿子邓汉林带着邓某芳的户口本、两张身份证(一代证姓名为“邓某方”,二代证姓名为“邓某芳”)。由于办理存折所用的是一代证,与二代证有一字之差,于是,信用社工作人员让邓汉林去村里开证明,证明二者为同一人。然而,当邓汉林将村里开具的证明拿来时,信用社又以当地派出所没有盖章为由拒绝了邓的取款要求。无奈,邓汉林又到当地派出所盖章。从派出所回来后,信用社工作人员问邓要取多少钱,邓告知3万,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邓汉林:“邓某芳要亲自来信用社。” 随后,邓汉林回家跟亲戚商量,决定用双轮木板车把邓某芳拉到信用社。到信用社后,工作人员同意取钱。邓汉林等要求工作人员给老人道歉,工作人员没有出来,于是又僵持着。13时10分,新垌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宣告邓某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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