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Q02版:青州读本·城事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弥河花卉业渐成新名片
中小城市百强县市青州排第九十二位
参保人员因病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
山东最美乡村五处乡镇上榜
2013年10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参保人员因病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



  本报讯 10月24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我市已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据了解,具体规定为: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按有关规定全额纳入统筹。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全额纳入统筹;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十五分之一纳入统筹。
  2011年7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在职死亡的参保人员参照本规定将有关待遇纳入统筹,已由企业发放的,不得重复享受。  (记者 潘书 通讯员 社保宣)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