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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井口没盖,轿车陷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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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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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井口没盖,轿车陷进去
向阳路南段正在修路禁止通行,市民请注意
  张先生的车就是陷进这个下水道井里。



  市民张先生开车到潍城区向阳路与胜利西街交叉口附近购买灯具,没想到车轮被一个下水道井口“咬住”了,导致前保险杠严重损坏。“这个下水道井口上只有一个薄薄的木板,周围也没有警示牌,否则我是不会陷进去的。”11月4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对于此事,向阳路该路段施工的一名负责人说,此路段正在修路,已设置警示牌禁止车辆通行,因此此事他们不负责任。
  事故
轿车陷进下水道井口

  4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3日下午,他开车到向阳路与胜利西街交叉口附近的灯具城买灯具,就在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哐嘡”一声,感觉自己的车撞到什么东西上了。他下车一看,原来轿车左前轮陷进了下水道井口里,车前面的保险杠拖底,并出现了破损。
  “那个下水道井盖并不是铁质的,而是木质的,并且非常薄。”张先生告诉记者,此段向阳路刚刚修好,这些下水道井也是新修的,井口还没有封闭,周围也没有设上警示牌,“幸亏不是行人掉进去,否则就麻烦了。”
探访
正在修路还没装井盖

  4日上午,记者来到健康西街与胜利西街之间的向阳路路段,看到此处的路面已铺上了沥青,路两旁仍在施工。此路段两端仍是封闭的,车辆很难从两端的路口进入,但记者发现很多机动车和电动车从人民街与向阳路交叉口进入该向阳路路段。
  随后,记者找到张先生车辆所陷进的那个下水道井。记者看到,这个下水道井口上面铺着两块木板,旁边停放着一辆轿车。“昨天一辆车开不小心掉进下水道井里了,当时很多人过来帮忙,好不容易才抬出来。”在附近开商店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个路段还没有完全修好,但很多车辆就已经开了进来。
  另外,记者注意到,在这个下水道井口以南四五米的地方也有两个下水道井口没有上盖,也没有警示标识。
律师
司机自己负主要责任

  该路段施工方一名负责人说,此路段还在施工,他们已在通往该路段的路口设置了警示牌,禁止车辆进入此路段。但个别车主对警示牌视而不见,私自将车开进此路段。“此路段现在还不通车,因此车主开车进来后陷进下水道井口,我们不承担责任。”该工作人员说。
  针对此事,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认为,该路段正常施工,社会车辆是不允许通行的。此次事件中,轿车司机应负主要责任,而施工方也应尽到提醒的义务,因此应负次要责任。而责任的具体划分,还应诉诸法院依照法律和案件实施情况做出裁判。
   文/图 本报记者 邓永杰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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