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广而告之
 
标题导航
公交车上,应最先让公德心落座
让爱心削足适履的公益制度,该反省
对于“官员包养协议”不能再止于道德谴责
2013年11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于“官员包养协议”不能再止于道德谴责



  □郭元鹏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与一名在娱乐城谋生的女子签订的“包养协议书”写到:双方保证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双方至少一周见面一次。目前,该局长已被免去职务。
           (本报今日A15版)
  “包养协议”是违法犯罪还是道德沦丧?这种类似的话题,人们已经纠结了无数次。如果一位官员仅有此类行为而没有其他事情,往往不能上升到法律高度。《婚姻法》里有重婚罪,有破坏家庭方面的条款;《公务员法》里有“思想品德良好”的表述,哪一个条款都能对包养情妇行为框一框。面对这种现象,不能再对官员包养情妇纵容了,这不仅仅关乎道德,更是挑战法律权威。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