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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帆 由于承载了过多的经济利益考量,教材出版周期缩短,审校环节也随之“偷工减料”,质量自然难以保证。即便有人提出异议,但出版社却依然我行我素,原因不难想象,修改教材意味着真金白银的损失。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的彭帮怀老师在阅读2013年秋季上市的初中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后,将书店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因为他在书中发现了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有的是错误,有的与课标不符,归结起来有30余处。目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本报今日A29版) 所谓教书育人,在于通过书面知识引导和培养学生,但当教材漏洞百出、频频出错,岂不成了误人子弟的“反面”教材?因此,教材的错误不能仅仅看作是字句的纰漏,而应更多地反思其对教育的误导性。 其实,教材中的低级错误已屡见不鲜。鄂教版初中七年级语文教材就曾有过“篡改”李白诗句的“前科”,将“我寄愁心与明月”改成了“我寄悉心与明月”;在高教社版的《中国文学史》上,韩愈只活到15岁。这些基本的常识性错误让人啼笑皆非,但对于先入为主的低年级孩子们而言,无疑将造成根深蒂固的影响,可谓贻害无穷。 无论是教材的编订者,还是一线教育工作者,对教材错误的副作用心知肚明,为何错误还会层出不穷?一者,编订者的粗心大意自然难辞其咎,这种粗心更多的是来源于忙里出乱。近年来,教材多次修订,“删鲁迅”、“删水浒”等改动之后,教材出版周期缩短,审校环节也随之“偷工减料”,质量自然难以保证。 再者,不同省份接连出版地方教材,形成一种“各自为政”的局面,虽然有利于强化竞争的作用,但也相对分散了监督的注意力,致使一些错误从监督者的眼皮底下溜走。 然而,这不过是教材错误的表面原因,深层原因在于教材承载了过多的经济利益考量。甘肃一位教师与教材中的错误“斗争”了8年,但出版社却依然我行我素。原因不难想象,修改教材意味着真金白银的损失。即便出于某些需要修改教材,出版社也选择压缩成本、草草了事,在此语境之下,教材错误也就成了忙里出乱的必然结果。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版社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若眼中只盯着钱不放,就显得有些利欲熏心了。尤其是在基础教育领域,教材乃孩子成长的启明星,若启明星迷失在对金钱的追逐中,孩子的未来又将安放何处?因此,出版社该反思自身在教书育人中的引导作用,切忌把教材看作谋取私利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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