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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钻进钱眼,难怪漏洞百出
对无证小饭桌不妨设置“过渡期”
正视“鲜肺变黑”背后的科普焦虑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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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证小饭桌不妨设置“过渡期”



    □毕晓哲   
    近日,徐州市食药监局通报了2013年度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全市共有小饭桌203个,其中持餐饮经营许可证10个,无证193个(从业人员531人,供餐人数8882人),无证数占到95%。        (11月19日《彭城晚报》)
  徐州市食药监局发现的小饭桌现状还是很令人揪心的。就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而言,也是不容忽视的,有可能因为无资质资格导致的食品安全把关不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也有可能引发一些其他安全问题。
  如何解决小饭桌领域存在的乱象?恐怕不适于“一刀切”地取缔“无证者”。小饭桌的存在有市场需求,完全取缔“无证者”不符合社会现实,与家长和孩子们的需求也相违背。况且,小饭桌的存在有着独特的价值,和学校提供的“午餐”相比,小饭桌可能饭菜花样更多、更可口,更符合孩子们口味的调节;小饭桌还大多承担孩子们的午休保障功能、以及部分教学课程的辅导等。如果以“有证”为标准实施硬性的淘汰,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更大。如何解决现实上的需求与“无证开办”的矛盾,在笔者看来不妨给这些“无证”小饭桌设置一个合理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则上一些无证小饭桌允许继续经营,但同步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监管,职能部门应该派出更多的监督人员深入一线以保障食品安全;在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经营的小饭桌在大宗粮油尤其是食用油采购上应该采取“定点”采购方式,加强安全监管,当然,采购价格不应因为纳入“定点”就加重经营者负担。
  过渡期间,对于无证的193个小饭桌应进行排查摸底。对于经营条件较好,人员设备体全,确能完成孩子的小饭桌保障任务的,应该尽快通过人员培训和及时审核颁发餐饮经营证方式让其“转正”,并一并纳入市学生小饭桌保障的整体工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遴选和自我整改,如果确有部分或个别小饭桌依然不符合要求,安全隐患依然无法根本解决,就应该从保障孩子安全的角度予以依法取缔。总之,对于小饭桌乱象,整治和解决上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不顾市场和公众需求实际搞盲目蛮干式的“一纸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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