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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城管局一辆执法车竟然套了市民王先生的车牌号,被王先生和朋友抓了个正着。城管部门的领导表示车牌是区里发的,希望此事能“和解”,如果车主不同意“和解”,城管车就不要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11月23日《大河报》) 城管执法车居然也套牌,这种事比较难看,而比这更难看的,是露馅之后的“无赖相”:,你自己看着办。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被套牌的车主要讨说法,是人家的权利;而城管局作为政府部门,侵犯了公民权利,首先应该向人家道歉,而且还应当向公众道歉。其次是应该依法解决,而不是说对方不同意就“你们自己看着办”,这种态度和市井之人有什么两样? 官方常常教育群众说,有问题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然而往往是,政府部门、公职人员捅了娄子,就想通过旁门左道方式息事宁人,这无异于在树立恶劣的榜样,政府部门都不讲“正常途径”,动辄拿“正常途径”教训百姓,懂不懂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执法车的车属单位——禹王台区菜市办事处称,车牌是区里发的。如果真是,问题就更大了。机动车牌照应由交警车管所依法发放,“区里”凭什么给执法车发牌?如果确是报废车,仍分配给下级单位使用,违法性质则更恶劣,这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简直是在拿生命开玩笑。错了就要认错,该怎么处理,应该说个明白,做了违法侵权的事,做了有损于政府形象的事,却个个底气十足。要我看无非是觉得摆平能力强,比如认为“区里”发的,上面有能量,所以即便知道车辆套牌,谁都不管不问,反正出了问题全都是公家承担,与自己何干? 一个组织,是由全体组织成员构成的整体,而组织形象,组织的品质则完全由组织成员的行为体现。组织成员言行不负责任,首先是对组织的不负责任;具体到城管套牌车这件事,城管局的“无赖相”,不知道他们把“政府部门”,政府声誉,公职人员形象等等概念当成了什么?套牌问题很快能解决,这一页也会迅速翻过去,可令人担心,这样一群毫无责任意识的公职人员支撑的部门形象、公职队伍素质,能做好公共管理和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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