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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上午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宣判结束后,该案审判长李纪红就社会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审事实清楚量刑适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上午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采纳。据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了解,因本案部分原审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依法应予封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未组织人员旁听宣判。 多项新证据未被认定 据称,上诉人提交了多项新证据,包括新的视频证据,为什么都没有认定? 审判长李纪红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3条之规定:“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示证据,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拟证明的事实。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对方提出异议,认为有关证据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法庭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不予准许。”二审法院庭审中,上诉人的辩护人向法庭申请出示多份所谓视频证据,对此检察员均提出异议,认为与本案不具有直接的关联性。合议庭经依法审查,认为异议成立。 二审持续13个小时 审判长李纪红称,本案二审庭审前后持续了13个小时,其间合议庭认真、充分地听取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尊重诉讼参与人意愿的基础上,中途适时安排了休庭,保证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正当需求。庭审持续时间较长,恰恰说明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视与保障。 在宣判前,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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