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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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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中若塑化剂超标不得出厂销售



  本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企业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企业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此次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严厉打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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