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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年起新建筑三成须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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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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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年起新建筑三成须是绿色



我市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生态城区建设
  本报讯 12月3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潍坊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未来几年,我市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方案》提出,到2015年,当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0%,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到2020年,当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60%;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十三五”期间,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卢波告诉记者,目前,市政府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奖励,对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2014年奖励标准为一星级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
  卢波介绍说,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记者 刘钦 通讯员 郑德录 张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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