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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4年春运自2014年1月16日起至2月24日止,为保障春节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自12月20日起,市运管处对全市参加2014年春运的客运车辆提前进行一次检验,并对合格车辆发放“春节道路客运证”。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包车客运市场,要求各包车客运企业自春运开始,每日10时前报送前一天凌晨始24小时内车辆运行轨迹回放地图。 本次对春运参营客车检验的重点是车辆的车技状况、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车辆营运证件、驾乘人员资格、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及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对不合格的不予发证,车辆及驾驶员不得参加春运。 市运管要求各包车客运企业和所属运管机构,自春运开始严密包车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实行营运过程监控全覆盖,经核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或违反规定的,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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