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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近日下发《关于制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证〉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军统一启用文职人员证件。 《通知》着眼进一步规范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依据《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文职人员证的功能效用、发放对象、使用范围、办理程序,以及证件更换、收缴、注销、销毁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鉴于文职人员是非现役人员,按照国家对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持用《文职人员证》的文职人员,还不能享受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参观游览公园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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