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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合肥12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获悉,12月18日11时许,太和县人谢某通过网络实名举报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李国栋在办理其醉驾肇事案期间,盗用其驾照为官员消分,引发舆论关注。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立即成立调查组,经初步核查,举报基本属实。 经查,2013年4月24日晚,举报人谢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李国栋在办理此案期间出于人情、利用工作之便使用谢某驾证信息分别为其熟人的汽车消除违法记录。目前,阜阳市公安局给予李国栋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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