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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生部门“秉公办理”的背后,笔者丝毫看不出纠错的诚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走向了反面。对群众的补偿,为什么没有考虑到?到底想不想考虑到?生死大事,岂能儿戏?生育证可以收回,但孩子的生命决不能说拿走就拿走,否则再多“协商”、再多“道歉”,也于事无补。 今年5月,广西武鸣县陆斡镇罗先生向人口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经过村、镇、县三级部门核实后于6月14日领取到了证件。11月份,人口计生部门重新核实后发现该夫妇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将《二孩生育证》收回,而此时罗先生妻子已经怀孕。12月22日,武鸣县计生部门登门向当事人承认工作失误并道歉。 (本报今日A23版) 在计生部门看似“秉公办理”的背后,笔者丝毫看不出其纠错的诚意。试问,为何发证4个月后才发现错误?为何发现错误1个月后才将证件收回?一句“对群众补偿,我们没有程序,也没有考虑到这方面”,这样的善后态度,让人心瞬间寒冷到了极点。笔者再问:为什么没有考虑到?到底想不想考虑到?新生命已经孕育,还真就打算一“收”了之? 稍作梳理就会发现,事情发展至此,当地计生部门已走错了两步。一是所谓的“工作失误”,按照2002年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这对年轻夫妇完全符合申请生二胎的条件。而按2012年广西新修订实施的新计生条例规定,当事人是被排除在外的。在受理申请过程中,镇计生服务所办证员仍按旧计生条例办理,导致了这起“乌龙”事件;二是仓促收回生育证,“后知后觉”发现错误已实属不该,而后又罔顾当事人已有身孕的事实,为“弥补”过失再犯糊涂,一言一行、自始至终都散发着“不择手段”的霸道和蛮横。 如今,“证”已经收回,但错误就此改正了吗?问题又真就解决了吗?拜托,还是别再自欺欺人了! 为了收拾这“莫须有”的一地鸡毛,这对年轻夫妇处境尴尬:生吧,已失去了合法性的保护,势必面临沉重的罚单;不生吧,一旦选择流产,非但打碎了整个家庭一个最宝贵的希望,更对孕妇身心造成巨大的创伤。 如此害人不浅的恶劣行径,计生部门心里的“小九九”其实并不难理解:只要能补上窟窿就行,要是因为这个“小小的错误”而背上“失职”的罪名,岂不“因小失大”?这般“眼睛长在头顶”的做派,早把对当事人困难的关注抛到爪哇岛去了。所谓的“以人为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完全沦为了口号,因为极度缺乏自我批评的勇气,显得不堪一击。 错已经犯下,公众都在关注事件如何妥善解决,对于如此“不专业”的当地计生部门而言,有些理、有些情是必须要清楚的。在生命面前,任何所谓的“程序”、“规定”都应该无理由让步。况且是职能部门有错在先,更应该秉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失职者责任的追究、对当事者意愿的尊重以及对事件的反思,一个都不能少。 生死大事,岂能儿戏?生育证可以收回,但孩子的生命决不能说拿走就拿走,倘若连最基本的生命权尚不能保证,则再多“协商”、再多“道歉”,也于事无补。笔者最后奉劝一句:对此事的处理,还应坚持以人为本、稳妥慎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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