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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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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根据《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市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共计99套)
  (一)华安·锦绣樱园小区44套。位于奎文区虞河路以东、樱前街以南,华安·锦绣樱园小区36号楼,建筑面积66.45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储藏室19间。
  (二)居易家园小区55套。位于经济开发区北海路以西、新元路以东、玄武街以北,居易家园小区2号楼,建筑面积65.98平方米的26套、63.01平方米的29套,户型为二室一厅。
  二、配租范围
  市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保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收入、住房等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
  三、申请条件
  ①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0元;②家庭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③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市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也可申请。
  四、申请材料
  ①《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②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③住房情况证明;④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⑤成员有一、二级重度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⑥属纯老年家庭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⑦属优抚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⑧与申请有关的其它证明。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还需提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许可证》。
  五、申请审查程序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审查公示-街办审核-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市审查公示-登记-配租。
  六、租金标准
  低保家庭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免收租金,超出部分1.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2.4元/月·平方米。
  七、配租方式
  通过电脑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配租。对申请家庭按照优先顺序分类,依次分别公开摇号。
  八、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止,超期不予受理。
  2.现场看房时间:2014年1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自行到楼盘所在小区现场看房。
  3.配租时间:2014年3月22日。
  详情请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咨询、领取表格,也可登录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weifang.gov.cn)和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wfcm.gov.cn)查阅详细信息、下载相关表格。
  咨询联系电话:
  潍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88831
  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215966
  坊子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281817
  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57078
  高新开发区房管局     8786833
  滨海经济开发区房管局   5330654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8060862
  峡山生态发展区规划建设局 7734777
  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2228089    潍坊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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