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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宁12月22日电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西宣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国到2015年底将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根据《意见》要求,我国将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小煤矿关闭工作,制定关闭规划,明确关闭目标并确保按期完成。 同时,国家将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生产能力核定,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15年底前,重新核定上述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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